第34(3)章 美国博仔-《港片宇宙之靓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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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曾放话:“哪个条子来对付我,我就去要他的命!”
1981年11月2日,林博文一伙在台中县乌日乡喝酒,被一个路过警察盯上。
见有警察跟踪,林博文二话不说,直接掏出手枪,指着警察的头:“告诉你,我是美国博仔。就凭你一个小警察,还想抓我?”
林博文的小弟搜出警察的手铐,将他铐起来,扔到路边的臭水沟里。
由此,林博文他们又因持枪被“依公共危险罪”通缉。
黑白两道都得罪了,这可不是小事。
本来就被孤立的林博文,逐步处于众矢之的。
……
1982年4月23日,林博文一伙人手持军用手枪,光天化日之下,在台中市千越百货公司门前,绑架了富商郑国兴,勒索巨额赎金。
案发后,警方通过线报得知是十五神虎帮所为,直接找到帮主八指明。
帮主八指明知道这是林博文干的,极为愤怒。
林博文不听从号令,几次三番搞事,导致帮派被警方重点盯上。
帮主八指明决定不保林博文,告诉警方:“这是林博文干的,他已经不是我们十五神虎的人了。你们抓他就是了。”
由此,警方开始对林博文的通缉。
1984年初,林博文和帮派彻底决裂,他在台中市成立了“后龙十五神虎帮”。
……
林博文得知被其他帮派和自己帮派出卖,恼羞成怒,开始放弃绑架,改为打劫帮派赌场。
林博文的作案模式是,突然带着几个小弟冲入赌场,用手枪和手榴弹威胁,要求给至少50万台币。
面对凶神恶煞的林博文,赌场小弟早就魂飞魄散,四散躲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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