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3章 院训-《小城女律师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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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崇法,要求将法律内化为一种信仰,一种精神力量,去学习法律、熟悉法律和运用法律和遵守法律。

    明理,是在崇法的基础上究明法律背后的情理和道理。这不但包括法律意义上的法理,也包括大千世界、人类社会、万事万物的道理。

    这里的“理”与老子的“道”是相通的。道是什么,道是说不出来的。“道可道,非常道”。

    但从《道德经》之“人法地,地法天,无法道,道法自然”中可以认为,道即人性,道即天地万物发展、变化的本质和规律。

    《周易》中的卦辞有云圣人处无为之事,行不言之教,万物作焉而不辞,生而不有,为而不恃,功成而不居。”只有这样,才能载物。

    这里也有《道德经》中的“上善若水”的意思。水往往是最低的,总是一路向前,奔腾不息。水能够包容万物,可以说,“水利万物而不争”。

    致公,可以理解为致力为公。与孙中山先生的“天下为公”有一定的联系。

    把“厚德”和“致公”连接在一起,其意思得以升华为,只有厚德才能致公,要致公必须以厚德为载体。

    可以说,白水大学走出去的法学毕业生,不管是在全国各地,甚至在世界各国,不管是处于何种职业,是否从事法律工作,是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、警察,大多数的学生都谨记这八个字院训。

    黄一曦和商洛宇等人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,更是潜移默化去执行,她们的口碑在白水州甚为不错,几位导师都很欣慰。

    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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