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她朝着秦殊凰展开笑颜,“贵人,您这碗豆花是多加了半勺糖的!” 秦殊凰忍不住摸了摸小伙计的头,“多谢你!” 被夸奖了一句,小伙计脸颊红彤彤的。 这是老叟的孙女,为了帮着爷爷做生意,这才故意打扮成男孩。 “你弟弟呢?”秦殊凰问。 小伙计指了指灶台后,“回贵人,他在灶台后帮爷爷烧柴火。” 秦殊凰转头看过去,虎头虎脑的男娃,脸上还带着一抹黑灰,见秦殊凰看过来,咧嘴朝着秦殊凰开心一笑。 胸前的银锁晃荡了两下,重新落入衣襟里。 小伙计去忙了,秦殊凰拿起瓷勺喝了一口豆花。 又香又甜,她觉得比上次在小摊上吃的味道又好了许多。 这般简单的百姓食物,秦殊凰吃的比佳肴美食还香甜。 就着一碗甜豆花,秦殊凰吃完了一根大油条两块炸豆腐。 刘仁慈也吃的舒坦。 这怕是他离开京城吃的最舒服的一餐了。 饭毕,秦殊凰告别老叟,带着人离开。 小伙计收拾桌子的时候又发现秦殊凰留了东西。 她将秦殊凰留下的青色荷包和一本书递给老叟。 “爷爷,贵人又留东西了。” 老叟打开荷包,里面是几锭银子,约莫有二十两。 书并不厚,书封上有三个字,可惜老叟是个不识字的,根本看不懂这是什么书。 恰好旁边有一位书生吃完了准备离开,看到老叟眯着眼瞧着手里的书,满脸苦恼的样子,多嘴问道:“老汉,认不认识字?” 老叟摇头,“客人,你可知这是什么书?” 第(3/3)页